一個人野餐,在愛情灣
晨曦中的小旅行-南方澳內埤海灘
關於旅行,大家總把它想得太複雜了,總認為要玩上一整天、甚至是好幾天,才叫旅行。其實那叫理想,在現實生活裏不如意十有八九。那麼,偷得浮生半日閒,讓心靈解放一下,不就有趟小旅行給擠出來了?

如果,按最初想的,把題目訂成「愛情灣上的野餐」,會不要寫上五萬字的解釋報告,還越瞄越黑?呵!

拍完日出,下來這內埤海灘,覓了個和太陽躲貓貓的地方。沒辦法,雖然才清晨六點半不到,可這夏日的朝陽已經熱情得讓人受不了的熱了。

掏出自家帶來的早餐,一片鳳梨、一根芭蕉、一條地瓜,外加保溫罐裏泡的巧克力燕麥粥。找了根略平整的漂流木,配著輕飄飄的潮聲,相伴的還有海蟑螂………唉!誰啊,那麼懶,給取了這樣的名,讓大家誤以為牠就是!其實啊,除了都是動物外,牠們和蟑螂一點關係也無。更何況牠們的感覺敏感、動作也是非常的迅速,早在你走近牠們之前,就一哄而散、跑得不見蹤影囉。

講到野餐,大家浮現的印象或許是在公園的青草地上,頂著日正當中,舖著一條花花的地布,滿滿的食物………。這有兩個誤點,一是時間。野餐,誰說一定是午餐?晚餐、早餐不行嗎?若要再說,頂著滿月來場夜宵野餐,行嗎?
還有啊關於地點,只要離開屋子,何處不可野餐?像這樣的清晨,看著海景、和著緩緩的濤聲。若這石頭經年累月的被海洗得乾乾淨淨的,又何必在乎那條漂亮的地布?

其實啊,所謂的野餐,重點應該是在那麼一個「野」吧?在人類開始群居後,條條匡匡的社會倫理道德就不斷的加諸在人的生活中,這就叫規矩。有了規矩,心靈就開始被拘束、被制約了。久而久之,壓抑的心不免想要掙脫。於是這「野」餐就成了另類的不守規矩,至少這不會影響到別人,也不會被罰。

所以啊,對我來說,凡是離開了常態生活範疇的用餐模式,就是我的野餐了。

剛講到海蟑螂因取名而被莫名的討厭,這有個反向因名而興的例子─愛情灣。早在十幾年前就曾來這海灘,還立馬就愛上了,只因它的寧靜、低人氣,當時這沒名,只是借用旁邊地名,叫內埤海灘。後來名氣漸興,連遊覽車都出現後,就有陣子沒往這走了。

上個月帶著老人家沒處跑,就往這拐進來,這才發現多了好幾家這樣的咖啡店,而且在假日的午后,還一位難求呢。為什麼差那麼多?或許就因現在的它叫愛情灣,讓幻想著愛情的人不得不來這追求一下吧。咦?按時下庸俗的政客思維,會不接著來蓋間月老祠、立個玻璃高跟鞋,再弄上個求昏台、小教堂、幸福鐘的?呵!我看不用等政客來爭績效啦,商人早都弄了,有圖為證。
參考網站:
海蟑螂:https://zh.wikipedia.org/zh-tw/%E6%B5%B7%E8%9F%91%E8%9E%82
延伸閱讀:
曾經的部落格文章:http://xuite.net/ericlth5
拍照時間地點:
2016年7月30日,台灣宜蘭縣蘇澳鎮南方澳內埤海灘
請先 登入 以發表留言。